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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 我市从严治党持续发力
时间:2016-12-05 | 来源: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规定。时光荏苒,八项规定已满四周岁。12月4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6起,处理32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81人。市纪委分24批对112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形成了持续有力的震慑。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紧盯内部食堂违规接待、私人会所性质“一桌席”等隐蔽化“四风”问题,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固化深化。今年前10个月,全市共组成291个检查组,检查356次,明察暗访超市商场、机关餐厅、餐饮娱乐场所等596处,调查疑似车辆1893辆,查阅各类票据3万多张,发现问题线索145个,查处问题80起,处理9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7人,责任追究16起。
  层层传导压力。我市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一年一任务、一人一清单”的要求,细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明确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划定“责任田”、念好“紧箍咒”,通过公示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签字背书、约谈问责等制度机制,传导主体责任压力,推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严格追究责任。我市相继出台了《济源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细则(试行)》《济源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济源市领导干部容错免责办法(试行)》,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列入“一案双查”“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适用和治理范围,明确提出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倒逼八项规定精神的有效落实。
  严格执纪监督。市纪委在重要时间节点多次协调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对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接受娱乐宴请、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突击检查,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每月随机抽取3家单位,通过走访群众、查看资料、查阅账目等方式,集中检查各单位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每月不定时间,随机抽取10家公务灶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在“公务灶”安排非公务接待等违规问题;组织全市39364名党员干部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向本单位党组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并对全市隐蔽餐饮场所、私人会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不定期明察暗访。
  强化警示教育。我市在“济源廉政网”开设党风政风监督网络举报窗口,在微信平台“清风济源”设置“四风”举报窗口。自举报平台开放以来,共接受群众举报线索41件,均已批转处理。同时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平台,实现通报曝光常态化。今年截至目前,市纪委对查处的2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加强日常监管。我市出台了《济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实施细则》《济源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和《济源市接待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务接待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等,完善接待规范、接待标准、接待流程、车辆使用、费用管理等工作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今年截至目前,市接待办共接待客人590批次9023人次,产生接待费用294.16万元,同比下降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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