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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职责
时间:2015-08-10 | 来源: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监督项目进度;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技术改造项目)的考核、奖励工作;负责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的管理投放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工业、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会同有关方面实施汽车、农药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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