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工科动态
济源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05 | 来源: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济源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工科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示范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决策、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持续提高。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紧抓“关键少数”,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党组书记充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研究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组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按照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委机关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示范区工科委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编制包括《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15部法律法规在内的《领导干部学法手册》,为全体领导干部配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法资料。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今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4次,领导班子会议前学法5次,举办机关干部法治讲座培训2次,组织《气象法》《黄河保护法》《国家安全法》等集体法治教育活动7次。法治机构负责人参加示范区法治专题脱产培训1次、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1次,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四是严格依法决策。制定《工科委党组关于印发工科委工作规则的通知》(济工科党组〔202326号),健全包括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在内的五项机关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依法履职尽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续第三年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目前,已按省工信厅安排,完成对本机关和二级单位拖欠中小民营企业的账款情况进行了摸排,不存在拖欠情况。二是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2023年以来,工科委共接待来访的矿山机械、奔月职工50余批次、600余人,受理信访局转办信访案件20件,自办信访案件6件,全部办结,结案率100%,群众满意度较高。三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包括7个一级事项、17个二级事项在内的工科委政务公开清单,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等政务信息299条。微博更新267条,微信更余新600余条,网友留言35次,互动3次。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

(三)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2月,正式聘用河南艳阳天律师事务所陈娟娟律师为工科委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重要文件的起草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为工科委代理诉讼案件1件、仲裁案件1件,审查合同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6份,为机关干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1次,起诉涉及助保贷案件7件,协助梳理助保贷案件信息并与公安、法院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参与助保贷债权申报等。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工科委共牵头起草《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材料产业优势再造换道领跑的实施意见》(济管办〔20233号)等市级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1件;制发部门正式文件87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以管委会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件。在规范性文件制发和清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文件制发科学化、合法化。三是开展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组织对《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进一步支持纳米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办〔201931号)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企业保障办法的通知》(济管工科〔202260号)2件工科委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专项评估,分别作出建议修改和废止的评估结论。

(四)开展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制定《2023年度示范区工科委普法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和经常性宣传活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今年共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日、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和国家宪法宣传日等示范区线下集中普法宣传活动4次,以“送法进社区”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美好生活·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2次,以科技活动周、惠企政策宣讲等活动为契机,面向工业企业开展国家安全、《民法典》、保护中小投资者、预防电信诈骗、《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治宣传活动6。同时,注重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屏等方式,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党内法规、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经常性宣传,微信公众号“普法课”专栏共推送22条普法内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制部门力量薄弱。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示范区全面创建国家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的第二年,法治济源建设规划、济源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一规划两方案”)落地实施,对机关各项法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创建工作任务量大、工作繁重,2023年,共收到法制类来文40余份,报送创建资料、自查报告、工作报告、整改台账等各类资料30余件,工作量远超去年同期。同时,全市22个行政部门只有工科委没有专门法治机构,长期以来,工科委负责法治工作的综合科仅有工作人员2人,还需同时承担机关文秘、宣传、文件运转等其他工作,且均没有法律专业背景,没有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在法治政府创建体系中,首先不符合“机构设置、人员、经费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的要求。

(二)规范性文件审查专业性不足。随着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济源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等行政法规密集出台,以及法治督察、第三方评估抽查等专项工作的接连开展,明显暴露我单位当前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中专业性不足,时有文件审核不全面、清理不及时问题。例如,在示范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办于今年3月组织的第三方评估中,我单位有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在抽检单位中排名倒数第二。《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进一步支持纳米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办〔201931号)被审查出存在“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的违法表述,定义为示范区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责令工科委进行修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经求助联席办组织专家会审,被认定5条政策表述有违法嫌疑。

(三)工作创新性不足。对于如何更好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法治宣传工作缺乏创新举措,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停留在简单的文件学习、律师讲座等方式上,形式比较单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组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查漏补缺,细化措施,层层落实,按要求做好文件修改等收尾工作,常态化做好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重要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机关学法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学法普法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努力在机关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把法治建设各项规定融入到工作各个方面。

(三)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增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为机关法治工作提供更多决策参考。



        20231213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