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时间:2023-03-22 | 来源: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济源研发平台建设,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济管工科〔2021102)文件,现将2023年度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必须在济源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300万元;

(三)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3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1项,或完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2项,或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2项;

(四)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不少于5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所占总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0%

(五)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3.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证书、商标证书等);

4.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有关证明;

5.3年在国家和地方科技部门立项证明;

6.技术研发人员职称和学历证明;

7.技术研发仪器设备购置凭证;

8.相关支撑材料。

三、报送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将申报书及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615日前报送至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与资源配置科。

报送地址第二行政区8号楼8322

联系电话:0391-6633870

附件: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2023322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