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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集2023年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时间:2023-03-22 | 来源: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3年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的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济管工科2021104)文件,现将2023市级重点实验室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单独或联合组建,分为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企业类重点实验室。

(一)学科类重点实验室。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为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先进技术理论、人才团队等科技支撑。

(二)企业类重点实验室。依托在济源注册、符合济源重点发展的产业、行业,且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完善、创新实力强的企业建设。以培育和建设企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为目标,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现代工程技术和竞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为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提供支撑。

二、申报条件

申请建设重点实验室要结合国家和省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符合济源优先发展的学科和技术领域,体现济源优势和特色,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究发展方向符合济源经济与科技重点发展领域,与济源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优先支持已建设运行、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部门、企业重点实验室;

(二)在本领域具有一定优势或地方特色,具备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能力;

(三)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9人,研究生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企业有引进和兼职的高层次科研人员,按1人计算);

(四)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请建设单位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重点实验室的责任;每年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一定的运行保障经费等配套条件;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六)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须有重点学科的支撑。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转制科研院所和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应从事本领域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3年以上年研究开发经费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2%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见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2023615日前报送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与资源配置

报送地址第二行政区8号楼8322

联系电话:0391-6633870

附件:1.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企业类)

      2.济源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学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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