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动态管理,提升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运行质量,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管理与评估机制(试行)的通知》(济管工科〔2023〕80号)要求,决定对部分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3年度被撤销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年(含)前认定建设的农业领域的工程中心及重点实验室近3年来(2020年至2022年)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依托单位是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上年度研发投入并经国家统计部门审核通过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在参与此次评价,评价等级为合格。
二、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会议考核与现场抽查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由同一组考核专家完成。
(一)审核初评。考核专家组通过审阅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材料,根据相关考核指标给出初评意见。
(二)现场考察抽查内容包括:
1.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建设、研发项目等情况;
2.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发展目标、科研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3.考核指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三)综合论证。考核专家组结合初评意见及现场考察情况,对参加考核的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评价打分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提交示范区工科委。
论证时,考核专家组应如实分析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成效、研发绩效及发展前景,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设发展建议或改进方向。
三、评价等次
示范区工科委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提出考核等次并在工科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90分以上)、良好(80分—89分)、合格(60分—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优秀和良好的将被纳入省级创新平台的重点培育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到期后,由示范区工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市级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资格。
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科委有权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资格。
(一)在申报、验收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
(二)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主要科研人员离开依托单位或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依托单位发生重大事项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无法继续建设运行的;
(三)无故不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监督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中途退出考核;
(四)依托单位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行为的;
(五)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请此次参与评价的单位按照本文件要求,认真总结《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运行绩效总结报告》(见附件1),填写《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二)所有评价资料统一A4纸打印,左侧装订,于9月22日前报送至工科委发展科(二区8号楼8322室),
附件: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运行绩效总结报告提纲
2.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
附件1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运行绩效总结报告提纲
一、概况和现有基础条件
1. 概况
2. 现有基础条件
二、管理规范
1.内部管理制度
三、开展服务情况(包括研发项目数量、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登记的科技成果数量、获授权专利数量,其中发明专利数量、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外观专利数量、专利转让数量所获得的转让金额,以及每年在研项目成果转化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等)
四、未来三年的建设计划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单位 | 佐证材料 |
基础条件 (60分) | 可支配的研发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
研发仪器设备原值 | 万元 | 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发票或共享协议书复印件 | |
专职研发人才情况 | 人 | 人员清单、社保证明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 |
相关管理服务制度情况(机构管理、租赁收费标准等制度) | / | 内外研发服务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及客户服务管理制度)复印件 | |
每年研发投入 | 万元 | 依托单位年度审计报告 | |
相关资质情况(安全、环保、行业公共能力认证等资质) | / | 相关证书复印件 | |
研发成效 (40分) | 开展研发项目数量(含利用授牌单位资源,吸引或引进创新团队进驻开展的研发项目) | 项 | 项目文件、成果复印件 |
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 | 项 | 由相关专业机构负责负面新闻或报道材料搜集、服务质量抽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抽查等工作 | |
加分项 (10分) | 运行机制创新情况(运行机制具有创新性、值得推广应用) | / | 评估报告、制度复印件等 |
研发成果获得产业投资资金或孵化成企业情况 | 项 | 投资协议、银行回单、财务报表、孵化企业的营业执照、章程等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