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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示范区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5 | 来源: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

各市级产业服务团、各镇级服务队: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对省、市科技特派员征集选派的通知精神,结合示范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实际和动态调整机制要求,现对2024年度各市级科技特派员产业服务团、各镇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科技特派员进行征集。请各市级产业服务团、镇级服务队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对离任、调动、退出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优化调整或补充。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额指标

各市级产业服务团名额15人(含团长、联络员各1名)、各镇级服务队名额5人(含队长、联络员各1名),本次征集科技特派员及服务团服务期限原则上到2025年,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适时进行部分调整(请在2023年度征集的科技特派员名单基础上予以调整)。

二、服务内容

围绕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开展技术培训、传播先进适用技术、培养乡土科技人才、培育苗头产业、拓展销售渠道等服务,或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三、选聘原则

1.各市级产业服务团团长原则上由派出单位或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各镇级服务队队长由主管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副职担任。派出单位或企业要对新征集的科技特派员认真研究确定,广泛征求意见并做好公示。

2.科技特派员从各有关单位的在职科技人员、无公职的乡土人才、致富能手、企事业单位退休科技工作者等人员中进行选聘。

3.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乡村振兴一线、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四、注意事项

1.原则上不支持同一科技人员重复担任省、市科技特派员或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请注意人员查重和征信情况审查

2.请市级产业服务团填写《县选省资助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每团另选2人,不得与其他15人重复,不得选派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市、县资助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市、县资助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信息登记表》(附件3);镇级服务队填写附件2、附件3请参考表格模板,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不能缺项,同时注意不要改变文档格式。

3.请务必于32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加盖各单位公章的表格扫描件发示范区工科委农社科jynck@126.com邮箱, 联系电话:663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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