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建设豫西北创新高地的战略部署和济源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要求,根据《济源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济管工科〔2024〕112号),决定组织开展市级中试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济源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以及各类开发区建设的具有研发及中试熟化能力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济源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能形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
(二)拥有核心服务能力,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独立的场地,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2.拥有承担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至少拥有2条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或至少已开展中试项目5项,其中至少成功实现3项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
(三)至少拥有15名从事技术、管理和一线中试熟化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能够完成中试验证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中试熟化等工作。
(四)具有自主中试熟化能力并愿意发挥中试基地的作用,能为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内企业提供开放共享中试服务,对外发布中试服务清单。衍生孵化、中试服务成效显著,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创办或孵化1家及以上企业,企业累计估值达1000万元以上,或累计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
2.技术成果转化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收入到账额在500万元以上。
(五)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必要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有合理的场地、设备等租赁收费标准、明晰的对外服务程序、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等。
(六)有明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七)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济源中试基地申报书(附件1)。
(二)济源中试基地建设方案(附件2)。
(三)附件所列佐证资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公章,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一经上报,不予修改。
(二)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按照属地原则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属高校院所可直接向示范区工科局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报送示范区工科局,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发送至工科局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633837(农村与社会发展综合科)
报送地址:第二行政区8号楼8343室
电子邮箱:jynck@126.com
附件:1.济源中试基地申报书
2.济源中试基地建设方案
2024年10月30日